根据《山东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直博生预报名通知》相关文件要求,现将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卫管中心)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接收条件
1.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,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;
2.遵纪守法,品行优良,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;
3.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;
4.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;
5.身心健康,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。
二、申请材料
1.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(系统下载);
2. 本科阶段成绩单(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);
3.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;
4. 获奖证书;
5. 学术材料;
6.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、参加志愿服务、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;
7.回避情况说明;
所有材料请通过系统上传。
三、推免计划
注:具体信息请参考山东大学研招网专业目录(预公布)https://www.yz.sdu.edu.cn/info/1017/5676.htm)
四、复试安排
复试方式采取线下方式。
1.复试时间安排
(1)9月11日-9月20日:考生通过系统报名(研究生报名入口 (sdu.edu.cn) 。如夏令营已注册账号,则无需再注册,直接用夏令营账号登录即可。登录系统后,请务必检查各项信息是否需要修改,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。)。
(2)9月22日前:预报名系统更改接收状态,中心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试安排。
(3)9月25日-26日,中心组织学生复试。
(3)9月28日始,通过中心复试拟接收的推免生,须登录“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”(网址:https://yz.chsi.com.cn/tm,开通时间详见研招网公告)填报志愿,并完成后续相关录取程序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,将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。
2. 复试方案见附件1
附件1:复试方案
五、其他事宜
1.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,有论文(文章)抄袭、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,一经查实,即由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,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《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》,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,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。
2.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,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,取消录取资格。
3.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,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,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。
4.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。
5.接收推免生区分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,第一轮复试时按照首志愿录取。若第一轮复试完成后仍有专业有推免生名额,中心将组织第二轮复试,复试方案另行通知。
6.联系电话:13370556768